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丨旅游项目停摆、农民工工资未付......浏阳法院这样助企纾困
2025-06-05 09:20: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廖妩晨 陈梓娴 | 点击量:1875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廖妩晨  陈梓娴)旅游项目陷入停摆,农民工工资尚未支付,眼看旅游旺季将至,浏阳某景区的运营却陷入僵局,看浏阳法院如何破局。

一场“信任危机”背后的同乡情

2024年8月,浏阳某公司与湖南某公司签订《旅游服务项目运营租赁合同》,约定由湖南某公司租赁浏阳某公司旅游景点区域和旅游服务项目进行经营,并对租赁期限、租金、违约金等进行了约定。

起初,双方合作顺畅,湖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莫某是浏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乡晚辈,这份情谊让浏阳某公司多次垫付经营款项,累计达26万余元。然而好景不长,湖南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亏损,拖欠租金45万元,甚至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2025年2月底,浏阳某公司因与湖南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某以及股东黎某、李某协商未果,将湖南某公司及莫某等人诉至浏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旅游服务项目运营租赁合同》,湖南某公司支付租金45万元及违约金并偿还垫付款项。

审理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旅游旺季将至,为避免公司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沿溪法庭庭长汤铁镖认真查看案卷,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我们不是故意赖账,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调解现场,莫某声音沙哑。面对同乡长辈的质问,他羞愧地低下了头。而浏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虽愤怒,言语间仍带着惋惜:“我们垫钱是对你的信任,可农民工的血汗钱不能拖啊!”

从双方的态度、同乡的情谊,让承办法官看到了调解的希望。

“我们的确欠他们的租赁款和垫付款,但现在公司经营面临困难,无力偿还,我们只能用添置的设备及新建的建筑物抵扣租金和违约金。”莫某无奈地表示。

该案处理不仅涉及旅游景点服务能否恢复经营,还关系到多名农民工工资的兑现,若处置不当,极易激发双方矛盾,甚至还会引起农民工讨薪系列案件,既增加农民工的诉累,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情、理、法”融合破难题

眼见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汤铁镖准备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逃避只会让乡亲们寒心,乡情关系渐行渐远。”汤法官从乡情切入,耐心地说道,并严肃提醒莫某:“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得到严格遵守,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汤法官转头又劝解道:“设备抵债能盘活旅游项目,农民工工资也可以一并协调。”  

在法官的协调下,经过多轮调解,浏阳某公司见莫某态度真诚,便当即表示同意被告分期付款。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已签订的《旅游服务项目运营租赁合同》,湖南某公司分期向浏阳某公司支付36万元(含农民工工资9万余元),欠付的农民工工资由浏阳某公司先行垫付。调解结束,当事人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安心地走出了法庭。 

案件落幕,景区迅速恢复运营,赶上了旅游旺季的“春风”;农民工工资如期到账,避免了一系列讨薪纠纷。汤铁镖法官感慨道:“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在处理纠纷时,要“情、理、法”三者结合。法官的主要任务是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本案的处理既要让企业‘活下来’,又要让农民工收入有保障,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

这起纠纷的化解,不仅盘活了停摆的旅游项目,也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彰显了司法温度,达到了“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责编:伏志勇

一审:王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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